规章制度

湖北文理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 

1、 购置设备必须纳入实验室固定资产账,每年定期进行核对,做到账账相符。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有资产管理员负责账、物管理,所用设备由实验员或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管理和使用  

2、 使用仪器设备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,必须接受培训,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、特点,掌握基本操作方法,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 

3、 要充分挖掘仪器设备的潜力,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,提倡开放共享。对于使用效益不高的仪器设备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有权对设备进行合理调配  

4、 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防火、防水、防锈、防尘、防震、防潮、放热、防冻、防腐蚀及防盗工作,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,发现隐患意外等应及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  

5、 仪器设备及其附件,除修理外,一律不允许拆卸。如确实需要拆卸,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,经院审核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  

6、 仪器设备借出使用,必须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借用审批手续,并按期归还  

7、 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,保管单位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,发生被盗应向公安部门或学校保卫处报告并由公安、保卫部门出具证明。如隐瞒、延误或欺诈,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 

8、 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丢失、损失,一般应赔偿同样物品或按原价(或折旧价)赔偿现金  

9、 确因技术落后、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修费高、无法满足教学、科研要求的仪器设备,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报废  

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 

1、 热爱本职工作,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。努力做好实验教学技术工作和后勤工作,做好教学值班,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 

2、 管理好实验仪器设备,做好到账,物,卡相符  

3、 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定期检查安全隐患,及时消除  

4、 积极钻研实验技术,努力做好实验仪器维修和实验设备的改进工作。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设备器材、物品(指低值品、材料、易耗品)名称、数量、存放位置、性能、状态,并随时向有关教师介绍设备器材物品增减变化的情况,协助教师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和实验教学指导工作  

5、 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,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  

6、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,坚持坐班工作,有事向教学办公室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 

7、 学期实验课结束,应清点设备器材数量,检查设备器材有无损坏、丢失,如有损坏、丢失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,保持实验室整洁  

8、 负责实验室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 

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办法  

1、 实验室各房间,指定专门的维修、卫生、安全负责人。并将安全人的名字贴在墙上,一边互相监督  

2、 每周一上午一上班,由全实验室同志搞卫生扫除。日常的实验室卫生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维护  

3、 每次上课,均安排值班人员,负责仪器维修和课后安全检查,检查内容:门窗水电  

4、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、吃零食,不乱扔杂物、废纸。保持室内整洁  

5、 学生在做完实验后,仪器、凳子要摆放整齐,擦干净桌面,盖好防尘布  

6、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实验灭火器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,出来,发生火灾主导扑救,及时报警  

7、 发现被盗或破坏,应该包含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 

8、 各岗人员负责: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,门、窗、电器线路、避风设备,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 

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 

1、 学生在实验前,必须认真预习实验讲义,弄懂实验原理,掌握实验要求,熟悉实验步骤,了解仪器实验方法,并写出预习报告。未达到上述要求者,不得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  

2、 学生进入实验室须教师许可,学生在实验室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公约,爱护实验室设备  

3、 学生应在指定位置进行实验,实验开始前,应先清点仪器,如发现有缺破损应报告实验教师  

4、 实验时要保持肃静,集中精力,认真操作、仔细观察、积极思考、如实记录,不得擅自离开  

5、 实验完毕,应清理试验台,将仪器擦洗干净、摆放整齐,并关好水电设施。实验室的一切物品均不得擅自带出实验室  

6、 学生应轮流值班日,打扫实验室的卫生,整理公用器材,检查水电设施,关好门窗  

7、 学生填写实验报告需用统一的实验报告单,每次实验前将上次的实验报告交给教师,凡未参加实验者,其实验报告一律无效